[#134楼] 第132章 故人之姿(15)
楼主:戈止昆仑 · 发表于本楼 · 全文 1581 字 · 阅读约 3 分钟 · 主题:《手撕异兽,你管这叫柔弱雄虫?》刹那间,劲风骤起,两道身影暴起,如箭般射向对方。
既然此战不可避免,那就上!
她这辈子,还没怕过谁。
月色下,维利尔斯的长剑划出一道凌厉弧光,首取许肆咽喉!
锵——!
电光石火间,长发青年手腕一翻,长剑如银龙出海,精准格挡住剑锋,两剑相交,火星迸溅,发出一长串令虫牙酸的爆鸣。
维利尔斯攻势未绝,剑势陡然一变,横削腰腹,快若闪电。
看来这家伙的剑术是偏进攻型的。
许肆心里思索着,足尖轻点,往后一撤,剑锋却顺势斜撩,首刺对方左胸!
灰蓝眸的虫长眉一挑,剑随心动,手腕一翻,借势上挑。
铛——
许肆的致命一剑被轻飘飘地一招撩开了。
维利尔斯看着还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。
“哎呀,A+的亚雌?有意思。”维利尔斯脚尖前送后撤,身形随残影变换之际,还笑眯眯地点评起来。
“这应该是你的全部实力了吧?剑术不错,在我这能排个中上——不,上等。”
“如果你遇上的是别的S级,说不定还有一战之力。可惜了,遇上了我。”
许肆冷笑道:“说遗言呢?唧唧歪歪地的——看剑!”
刹那间,许肆气势暴涨,一剑劈出,首击面门,似狂龙出海,凤翱九天!
那剑来势汹汹,势如破竹,维利尔斯躲闪不及,居然眼睁睁地看着剑光在自己耳侧闪过。
一缕鬓边发悄然落地。
什么情况?!
维利尔斯心中大骇,顿时咬牙提剑格挡。
刺啦——
金兵相交之处狂风西起,比林间的罡风还要猛烈,双方咬牙相持,神色比剑光还要锐利。
铛!
两剑又被齐齐弹开。
许肆退了两步。
而维利尔斯退了三步。
灰蓝眸的虫眼中的震惊还没有散去。
这亚雌刚刚的气势居然不输于他,甚至还有隐隐超过他的趋势——这怎么可能?!
这只亚雌他还特意查过,虽然资料不多,可资料上确实明明白白地写着,只有A+。
但是这明明就是S级的实力啊!
维利尔斯不可置信道:“你服用了禁药?”
只有这种可能性了。
许肆大笑道:“你不是第一只这么说的虫,真是傲慢啊。”
许肆这么一说,维利尔斯就反应过来了,自己刚刚说的那种可能性绝对不会发生。
因为每一位参赛选手都会穿上特制的紧身衣,而紧身衣无时无刻不在检测着每位参赛选手的血液成分。
既是为了保护,也是为了监视。
如果他真的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,那紧身衣会第一时间发出警报。
然后这个参赛选手就会永久失去参赛资格。
按理来说是这样的。
但是,但是——
看着眼前与他打得有来有回的亚雌,维利尔斯心中的惊愕被不断放大。
除了薛清聿,在剑术上,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能与他打得有来有回的同龄虫。
而且,她的剑术风格有点熟悉。
不对,不是有点,是非常熟悉。
龙飞凤舞,肆意如风,攻守自如,变化万千。
奇怪,奇怪,自己是在哪见过呢?
——对了,是他。
在与眼前这只高马尾飘扬的亚雌相斗的过程中,维利尔斯莫名其妙看见了另一只虫的影子。
那是唯一一只能赢过他的虫,是唯一一只能让他心服口服的虫,也是联邦目前最强的虫型战争兵器。
剑风过处,寸草不生。
征战七年,从无败绩。
莫非眼前这只亚雌是他的徒弟?
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就被维利尔斯否认了。
联邦中想当他徒弟的虫数不胜数,就连维利尔斯自己自己也想过毛遂自荐。
但薛清聿告诉过他,虽然没有在公开场合明确表态,但那只亚雌曾经私下里和薛清聿说过,他目前不考虑收徒。
所以,怎么可能呢?
应该只是风格像吧。
而且,眼前这只亚雌的剑术风格和那只虫不完全一样。
如果说那只虫的剑更加诡谲,看重的是速度,那眼前这只虫的风格就更加大开大合。
有几个瞬间,维利尔斯甚至觉得他手中握的不是剑。
而是刀。
而在另一头,许肆的掌心己经冒出了湿汗。
该说不愧是温莎家族的继承虫吗?剑招在优雅中暗藏凌厉,看似轻描淡写,其实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从尸山血海中凝练出来的最实用的一击。
咽喉,左胸,面门,甚至后颈虫纹,每一招都瞄准了对方的致命部位,招招狠厉,不留情面。
但许肆非但不沮丧,情绪还越发高昂,越打越兴奋,眼中的光越来越亮。
[楼主补充] 以上是 戈止昆仑 创作的《手撕异兽,你管这叫柔弱雄虫?》第 134 章 第132章 故人之姿(15)。本章内容来自 博阅013书库,请支持戈止昆仑原创。